工作动态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总务处
时间: 2016-05-18 08:30
一、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后勤处的全体工作人员。
二、 首问责任人是指与到后勤处办理、询问事物以及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接触、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。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。
三、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:
1、服务对象到后勤处办理事务或联系工作,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,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,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,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;
2、属于电话咨询或举报的,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首接责任人,首问首接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、来电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,并告知办理的相关人员;
3、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,但属于学学院范围内的,不得使用"不知道"、"没办法"、"不归我管"等用语,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、推诿、"踢皮球",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,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;
4、办理各类事项,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既要做到快捷准确,又要符合学院规定。对于不清楚、把握不准的事项应请示领导;
5、服务一线的首问责任人在接到师生询问时,应尽可能的进行现场回答并解决,对于不在工作范围内的上报部门领导,对询问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,并承诺时限。
四、 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言行,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绩效考核。有下列情节者,属于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行为:
1、首问负责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的;
2、首问负责人未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;
3、对服务对象要办理事项推诿扯皮,不负责任的;
4、对服务对象无视冷漠,应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其有关事项的;
5、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,语言粗俗的;
6、因首问负责人的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;
7、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查证属实的。
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后勤处